跳转到正文内容
不支持Flash

广州增城聚众滋事事件11名嫌犯被诉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1年07月08日08:31  南方日报

  南方日报讯 (记者/刘可英 通讯员/穗综宣) 昨日,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会议,通报“6·11”新塘镇大敦村聚众滋事事件,总结教训,进一步研究部署全市维稳综治和社会管理工作。

  大敦村聚众滋事事件发生后,增城市委、市政府已经启动问责机制,免去刘某新塘镇党委书记职务,免去麦某新塘镇党委副书记并提名依法免去新塘镇镇长职务;给予大敦村党支部书记吴某、村民委员会主任卢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增城市有关部门对引发事件的有关治保会人员也作出了严肃处理,对在现场与王联梅夫妇拉扯争执的治安联防队员卢某,予以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并作出开除处理;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治保会常务副主任卢某予以开除。

  目前,增城市政法机关正依法处理“6·11”事件的犯罪嫌疑人。增城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,已于近日对赵某等11名被告人依法提起了公诉。

  广州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、市公安局局长吴沙通报了事件经过和处置情况,指出“6·11”大敦村聚众滋事事件发生后,各级党委、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,依法果断处置、迅速控制局面,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、及时公布事件真相,积极做好群众工作、共同维护社会稳定,目前新塘镇社会面保持平稳有序。

  广州市委副书记、市纪委书记、市综治委副主任苏志佳在会上强调要吸取教训,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,切实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。苏志佳表示,当前一些地区部门社会管理创新意识不强,解决复杂问题的办法不多;基层组织建设滞后,基层管理工作薄弱;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,尤其是对流动人员关爱不够;体制机制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,服务管理力量严重不足,是导致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。苏志佳强调,要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服务;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,减轻社会管理压力;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,夯实社会和谐稳定根基;要优化流动人员管理服务,保障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;要切实加强排查工作,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;要加强应急工作,有效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,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

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

微博推荐 | 今日微博热点(编辑:SN026)

留言板电话:010-82612286

更多关于 增城 聚众滋事  的新闻

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┊Copyright © 1996-2011 SINA Corporation, All Rights Reserved

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